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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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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债权未清偿前离婚时如何分割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债权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如果是夫妻共同的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一方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实践中,在不同的时间段发现对方有转移、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法律中规定的处理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如果在离婚时,发现另一方有要恶意转移财产的动向的情况下,这时候就要细心的去保留另一方的各种关于财产的明细,例如:另一方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以及他的资金流水,最近的消费小票等类似的证据。

如果离婚时已经经过法院起诉或者未经过法院起诉的情况下,发现另一方已经在恶意的转移财产,那么就可以去向法院申请将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保护起来。

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有一方的人对财产进行转移的情况,另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与此同时,并且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另一方在离婚时恶意的去转移财产的证据以及线索(其线索可以包括:另一方的身份证号码,他所使用的银行卡号以及他所居住的房子的地址等等信息)。如果另一方知道这件事情后不去配合对方的调查的情况下,对方就可以去向法院申请,让法院的人出面去调查有关联的证据,让法律去判断,最后法院审查后,然后就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