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詹全

詹全

联系我们

  • 姓名:詹全
  • 电话:13580005007
  • 邮箱:Z13580005007@163.com
  • 证号:14409202010188857
  • 律所:广东雄兴律师事务所
  • 地址:广东省茂名高州市高凉西路186号
您当前的位置: 高州律师 > 律师文集 > 合同纠纷 >正文
分享到:0

一、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就无效。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要返还,一方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纠纷诉讼特点是什么

1、诉讼是人民法院基于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开始的,当事人不提出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诉讼。当事人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向其他国 家机关提出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不是诉讼,不能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予以保护。

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它是通过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来解决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争议的。审判人员是国家权力机关任命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审判人员的权利, 但是享有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权利。

3、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具有法定的管辖权,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就有权依法受理。

4、诉讼的程序比较严格、完整。例如,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第一审程序又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另外,还规定了撤诉、上诉、反诉等制度,这些都是其他方式所不具备的。

5、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的裁判生效后,不仅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且对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得就该判决中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再行起诉,人民法院也不再对同一案件进行审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无行为能力;不是真实意思表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要返还,一方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责任。